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为支持支票全国通用,中国人民银行开发建设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可以处理银行机构跨行和行内的支票影像信息交换,为全国各地区的支票实现互相通用。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仍为10天;异地使用支票款项最快可在2至3小时之内到账,一般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均可到账。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50万元。我社于2007年7月12日开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盖有我社行号(402589010013)的转帐支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真正实现“一票在手,走遍神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