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一)流动资金贷款
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公司(企业)客户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
①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②在信用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③有信用社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的担保;
④借款用途应具有经济效益,能按时还本付息;
⑤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⑥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个人客户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本地有效居住身份;
②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遵纪守法,品质优良,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④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或具备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⑤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提供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公司章程、联营协议或合资合作协议;
6、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7、信用社要求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四)操作流程
1、客户申请;
2、资格初审;
3、客户提交资料;
4、受理、调查;
5、审查、审批;
6、订立合同;
7、办理抵押备案;
8、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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