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二)申请条件
1、在信用社辖下网点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
3、持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提供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
2、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4、企业近期或上一年度末的财务报表;
5、尚未到期、要式完整且经其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6、客户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根据税收制度有关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制度办法中所列免征增值税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品交易,因其特殊性无增值税发票作附件,申请人可提交其他能够证实汇票具有真实商品或劳务交易背景的书面证明;
7、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
8、信用社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操作流程
1、贴现申请;
2、贴现调查;
3、贴现审查、审批;
4、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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